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文化 >> 百家争鸣百家争鸣
火灾责任追究不该眉毛胡子一把抓 |
发布时间:2017-12-18 08:32:35 | 浏览次数: |
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朝阳区政府今晚发布调查情况通报。经有关部门初步勘察,此事故系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十八里店乡副乡长黄海东等7人被问责。 事发后,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立即开展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对下列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对十八里店乡副乡长黄海东、安监科科长闫子义立案;对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吴春生立案,对中心副主任刘旭东、房屋征收一科副科长张勇(主持工作)二人立案并停职;对十八里店乡派出所副所长云飞、管片民警刘勇立案。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 事故对当事人问责无可厚非,同时,事故问责的目的在于警示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监管,使当事人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位了,才能减少或者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事故责任认定,笔者结合基层工作认为: 首先,一个科学、公正、严谨的事故调查报告才是向社会最负责任的回应。 其次,要严格执法——既加大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更要分清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得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另外,从速从快严肃查处事故责任,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当前,对待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一定要依法依规裁定。当然,责任划分时也一定要分清主体责任、次要责任、连带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等。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安全生产,应当从重视每一个细微之处做起;依法治安,更要从对待生产事故处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甚至每一次事故处理的通报做起。法律面前无儿戏,对待事故处理更是要处处做到谨慎细心,这些细节,看似麻烦,但实则是对社会、对事业负责。 笔者期待,事故发生地的地方政府,在事故调查报告结论定论前,责任认定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
上一篇:坚决打赢安全生产攻坚战 下一篇:请补齐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这个“短板” |